(一)有曾用名、繁体汉字姓名、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;
(二)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:1.办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,申请人还应当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、普通护照及复印件;2.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失效,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,应当办理曾持照加注;3.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普通护照失效,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,还应当向其暂住地的受理机构提交原普通护照、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。
1、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
2、 填写完整的《》
3、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(在居民身份证申领、换领、补领期间,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。)
4、变更相关证明材料
5、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
申请程序领表、复印——照相、填表――领取受理号——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、采集指纹、当面签名——领取受理回执——缴费
宜昌市公安局
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16
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
电话:0717-6716280
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长虹路12号
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
电话:(0717)6690110
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45号
时限:10个工作日办结
费用:20元/项